中国太极拳史



于志钧著


凡例

每部著作都有凡例。凡例就是游戏规则"。因为这是一本考证太极拳历史的书,是一本严肃题材的书,前人没有写过,必须有一个研究历史的行为准则。有人在没有史料支撑的情况下,信口开河,这种态度是不能搞清楚太极拳的真实历史的、

我们提出的规则,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,乃是通常研究历史所必须遵守的一般规定。太史公司马迁纂写《史记》,遵守的座右铭是不虚美,不隐恶",言简意賅。但,对我写本书而言,有些不够具体。所以,本书定了若干条用现代语言表示的具体规定。

首先,对使用的史料,必须考证其真实性,我们把真实程度分为五个等级:

一级史料是可信的或基本可信的;

二级史料是内容可信,然而时间或出处存疑,尚待考证;

三级史料,正确使用是可信的,使用不当则不可信;此项规定,有些费解。我们举个例子说明:《九要论》是形意拳理论,是正确的,可信的;说它是太极拳理论,就不正确,不可信。

四级资料是伪史料或抄袭资料。

五级资料,用诡辩论的方法,无中生有,瞒天过海,欺骗大众。诡辩论的常用方法是:先预设假定,说如果假定怎样,就会得出什么结论,然后就用假设的结论作为定论,此后就再也不提假设了。

第二,充分和必要的条件。

充分和必要条件是几何学定理的证明条件,即证明一个几何学的关系必须有充分和必要的条件。举例说,证明两个三角形相等,两个三角形必须有两个边是相等,这是必要条件,但不是充分条件,要证明这两个三角形完全相等,还要有第三个条件,即两个相等边的夹角必须相等。如此,条件才是充分的。历史考证,也要遵守这样的条件。例如.唐豪和顾留馨,在证明太极拳是陈王廷发明的的,用很大的力气去证明陈王廷是明末辽东守边战将。这完全是多余的,它不是证明陈王廷发明太极拳的必要条件。又如:造拳"是创造太极拳的必要条件,然而不是充分条件。证明造的拳是太极拳,就必须拿出陈王廷造的拳的拳谱出来证明是太极拳才成。非常遗憾,这个拳谱直到三百年后陈氏第十六世孙陈鑫在1 929年才写出来。此时,太极拳已传遍全国各地!第三,时间要素。

时间要素,就是历史文献的时间顺序。历史考证不能用后来的资料去考证以前的历史。这里指的不是史料发现的时间,而是史料的书写时间。例如:可以用《纪效新书》考证《拳经总歌》,而不可相反。因为前者早于后者约一百年。

第四,客观。

客观即考证历史不预设结论,不以研究者主观好恶为取舍,不随社会形势走向而摇摆;随着史料积累和发现修正结论。例如我们对张三丰"这个人物在太极拳发展史中的定位,经过反复收集、研究他的史料,最后我们定位他是武当武术流派的图腾人物,且在太极拳发展史中有重大影响。

陈王廷也是有人试图把他塑造成太极拳图腾"人物。图腾,说白了就是一个品牌,是一种崇拜。我们不否认图腾的历史地位和作用。然而,历史是以史实说话的,历史不是图腾,也非品牌,但是充满了崇拜,甚至崇拜成了一个民族的灵魂、核心,一种追求,一种向往。其历史作用是伟大的,例如中华民族的祖先一一炎帝和黄帝。在中国武术史中,张三丰就是这样一位人物。不论你赞扬他也好,诽谤他也好,张三丰在武当派武术中已经成了内家拳的化身,在这一个武术流派中,张三丰的拳圣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!因为大家承认他。

研究太极拳源流史,谈得最多的是陈王廷。提到陈王廷,无法绕过的一个人是明代抗倭将领戚继光。所有关于陈王廷的造拳"史料全部都是出自戚继光。人们却偏见地加之于陈王廷,有意地歪曲历史。本书是第一部为戚继光正名的著作,洗三百年的不白之冤"

一部书,有矛盾冲突,才有价值。本书虽说是史,然而并非编年史,那将把矛盾冲突化于无形。本书是以太极拳是谁发明的"为主线展开,我们的看法:

(1)      太极拳的创造是一部中国哲学史;

(2)      贫瘠土地长不出丰腴的庄稼,封闭落后的社会环境不会孕育出博大精深的太极拳;

(3)      太极拳是谁发明的?必须在中国社会发展大环境中找答案,而不能在落后的小山沟里找答案;

(4)      太极拳是中国五千年文明的结晶,而不是一时、一地、一人的炅机一动的产物;

太极拳属于中华民族,不是一家、一姓、一族的私有。